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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安徽:五地启动行政复议员制度试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6/4     浏览次数:    
安徽省司法厅2023年5月18日印发《行政复议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淮北市、宿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池州市开展行政复议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员任命和管理的模式,为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提供经验总结。《方案》强调,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围绕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保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依法、公正、高效、规范办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方案》明确,行政复议员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属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等。因违反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或者职业道德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得担任行政复议员。关于行政复议员的任命和管理,《方案》指出,初任行政复议员应通过统一培训考试考核,经考核合格,由司法行政机关提名,同级人民政府任命。统一制发行政复议员任命书和行政复议员证件,探索行政复议员任命时宪法宣誓制度。试点地区应对行政复议员表彰奖励、行政复议员证件使用和收回、注销资格、不得兼职等情形作出规定。行政复议员依法独立办案过程中,不受非法或者不正当因素干预。履行职责期间,人身安全以及依法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据材料等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行政复议员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守履职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一般案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2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办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在开展调查取证、实地核查等工作中,应规范着装,主动出示行政复议员证件。(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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