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2024年3月4日消息,2023年以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司法鉴定工作“助推器”作用,针对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判决难、上诉多等问题,强化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有效缩短建设工程案件司法鉴定周期,以能动司法理念,精准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技术室提前介入,对案件是否符合鉴定条件、鉴定的必要性等提前研判并给出参考意见;对确有必要鉴定的案件,协助承办法官明确鉴定方向,讲清鉴定成本;对申请鉴定的案件,主动协助鉴前准备工作,有效提高委托鉴定工作效能。如在办理诉讼标的额2.6亿元的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与黄山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 因案涉工程停工长达三年,原、被告涉案相关业务人员均已调整岗位。为提高鉴定材料准备效率,案件承办法官现场指导,技术室提前介入、主动参与指导鉴定材料整理工作,最终促使重达20余公斤的纸质材料的制作电子卷、质证、认证等工作在3日内完成。该案工程造价及停工损失司法鉴定用时仅47天,鉴定结论全部被采用,最大限度缩短了办案期限,促进案件审理顺利进行。该院细化鉴定机构筛选方式,对标的额大、工作时间长的案件,采取“竞争+随机”方式,从专业资质高、经验丰富、收费低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强化节点管理和价格监管,全程跟踪鉴定进度,力促既降耗时又降费用,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在办理的黄山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黄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对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果均提出异议。经技术室审查,发现该案鉴定机构收费高于市场行情价格,且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存在较大瑕疵。技术室及时督促鉴定机构补充鉴定,组织多轮听证、质证,最终成功化解原被告双方对于鉴定结果的争议。针对收费问题,该院主动履职,在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启动收费监督程序,促使鉴定机构退回鉴定费3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公正、尽职担当表示充分肯定。对部分符合鉴定条件的案件前置司法鉴定程序,提前至诉前调解阶段,当事人诉讼前便可拿到鉴定结果,准确预测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诉讼请求,促成双方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技术室在鉴定过程中,结合专业意见进行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如在办理的徽州区某建材店与黄山某装饰装修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申请对装饰装修工程量进行鉴定,承办法官邀请技术室提前介入鉴前准备工作。因原告不能提供书面合同、设计图纸、验收材料等关键证据,技术室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查看,对争议部分一次性在现场作出判断,双方当事人在专业技术人员释明下最终达成一致,案件圆满了结。2023年,徽州区法院司法鉴定用时由41.2天缩短至17.7天、居全省第二, 对外委托平均用时和鉴定机构平均用时同比缩短24.9天和23个工作日, 鉴定结论采用率100%,无一件长期未结鉴定案件。(信息来源:安徽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