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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3/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的决策部署,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办法》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化字段提供执法协查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案件办理需要,需要平台经营者依法提供标准化字段以外特殊信息的,应当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办法》规定了三类执法协查的经营主体: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经营者。《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经营者的执法协查义务。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云服务、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及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提供其掌握的有关数据信息。《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执法协查要求,建立健全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平台企业的协同联动,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效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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