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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最高法发布会详解十年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密码”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9/28     浏览次数:    
“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司法的对外窗口,是展示中国法治形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重要平台。”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9月27日举行“人民法院这十年”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王淑梅,民四庭副庭长张树明、沈红雨、胡方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密码一:“专业”形成专业化涉外审判新格局。发布会介绍,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29.5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解释31个、规范性文件9个,发布指导性案例12件、典型案例137件,印发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涉外审判中的111个疑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审判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推动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王淑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实施精品战略作为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质效和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推动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国家对外开放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相继发布多个司法指导意见,对涉外审判的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多地法院出台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地方司法文件,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法庭或巡回法庭,各项务实举措成效突出,有力保障了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修改外商投资配套司法解释,与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对外商投资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由各级法院涉外审判庭归口办理,公正高效审结一批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适应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院不断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和交流机制,加大贸易、投资、海洋等领域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力度。各级法院积极选拔优秀涉外审判人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挂职锻炼、港航调研实习、业务交流等举措,不断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司法能力。密码二:“创新”涉外审判机制创新实现新突破。长期以来,域外送达难、外国法查明难等问题一直是困扰涉外审判的难点问题。如何有效提升涉外送达质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涉外送达规则、规范涉外送达行为;启用全国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与司法部民商事司法协助系统联网,实现送达案件跨部门在线办理,有效缩短涉外送达周期。多地法院制定涉外民商事案件送达指引,在不违反所在国法律的前提下,探索电子送达、当事人转交送达和委托律师、公证机构、海外侨团送达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开展域外法律和案例资源库建设,着力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问题。为方便跨境当事人参与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立案服务的规定,为跨境诉讼当事人开通网上立案、委托见证、查询等服务。多地法院为外籍当事人提供英、葡、日等多语言诉讼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分别设立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目前已受理案件27件、审结11件。国际商事法庭网站总访问量已突破401万人次,覆盖全球149个国家和地区。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聘任来自22个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47名专家委员,着力打造国际一流法律智库。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平台,广泛吸纳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加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密码三:“公信”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显著提升。一起外籍轮船扣押案的妥善化解,让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船舶更名为“尊重”(RESPECT),向中国法治致敬。“越来越多国家的当事人在案涉争议与我国没有连结点的情况下,主动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充分体现了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任。”王淑梅介绍,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11家海事法院、42个派出法庭在内的全国海事审判组织体系,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最多的国家。中国法院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准据法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国际影响重大、推动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例,涉外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显著提升,目前已有36件司法案例被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数据库收录。201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加多项国际公约的履约审议,多项国际公约、示范法、双边及多边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增强我国在国际司法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在海牙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制定中提出中国建议。积极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管辖权项目谈判,探索国际平行诉讼解决方案。参与联合国贸法会投资仲裁透明度、快速仲裁与国际和解协议、铁路运单议题以及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草案(“北京草案”)等国际公约、示范法和交易示范规则的磋商,为国际投资、贸易、航运规则的完善贡献中国智慧。越来越多的优秀涉外审判人才也正在走上国际舞台:1名法官获聘担任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填补了我国在国际劳工组织内部行政司法系统任职的“空白”;多名法官担任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观察员、中国贸促会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专家团成员、亚洲商法协会理事等职,充分展现了中国涉外司法的水平和形象。发布会就人民法院在支持仲裁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进行了如下回答: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多元化解纷机制的重要“一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法院充分尊重仲裁的特点和规律,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不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工作,促进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不断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促进仲裁司法审查标准统一。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等司法解释,建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机制和报核制度,从制度层面健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查程序以及法律适用规则,有效统一司法审查标准,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二是依法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明确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理司法审查案件超过11万件,依法审结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规则意义的案件,充分彰显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支持和监督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司法理念。三是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仲裁国际化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有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京“两区”建设等司法文件,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探索“三特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相关争议进行仲裁)的临时仲裁制度,支持境外仲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四是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准确适用《纽约公约》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事由审查。依法确定仲裁协议准据法,在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为外国法时,积极查明并适用外国法判断仲裁协议的效力。严格把握公共政策,审慎界定公共利益的标准,防止公共政策条款被滥用。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力度,依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积极推动仲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持续促进我国仲裁制度公信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为中国仲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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