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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法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7     浏览次数: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3年1月4日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责令要求双方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这是自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以来发出的安徽省法院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2011年,原告夏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十多年来,双方一起打拼,跑过物流、开过超市,积累了较多的家庭财产,先后购置了商品房、宝马轿车等资产。然而,共同打拼的岁月并未换来和谐美满的生活,近年来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致使双方夫妻感情不和。2021年5月双方再次争吵后,原告离家出走,双方分居生活至今。原告作为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称多年来跟随男方创业打拼,并在家庭中倾心付出,理应平均分割双方共同财产,但被告以原告“净身出户”作为同意离婚条件,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诉请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了大量资产,加之经营超市业务,收入来源广泛,债权债务众多,且对于隐匿、瞒报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难以进行规制及处理。据此,为平等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依法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要求双方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释明未如实申报将承担的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不利法律后果。最终,经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理解与支持,承诺会严格如实填写并提交财产申报表,为有效查明夫妻共同财产、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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