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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合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管理 中介发布房源前须先取得核验码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8     浏览次数:    

2019年7月8日消息,合肥市住房好和房产管理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自8月1日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前,需向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获得房源核验码后,规范发布房源信息,从源头整治房源乱象,净化房地产网络市场环境。《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接房产经纪业务后,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多方面、准确,房源核验通过后获取房源核验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凭房源核验码,可在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机构发布委托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管理房源信息,对挂牌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买卖和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满的房屋,经纪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撤除。同时,网络平台对于产权人挂牌房源信息,应要求产权人提供房源核验码;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挂牌房源信息,应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租赁企业提供挂牌房源核验码。此外,《通知》要求网络平台做好房源信息维护工作,及时下架虚假房源信息,如虚假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广告等。网络平台应建立信用惩戒制度,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应限制或取消房源发布权限,不得为未办理登记备案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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