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司法实践

马鞍山建立机制适时调整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11/29     浏览次数:    

2018年11月29日消息,马鞍山市政府办近日印发《马鞍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好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好待遇正常调整机制,今后该市老年被征地农民可以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按年提高养老待遇。该办法完善了待遇标准确认机制,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马鞍山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和城乡居民较低生活好待遇等因素,确定了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从今年1月起算,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到390元,增加90元。同时,从2019年起,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随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适时调整。此外,该办法还建立了高龄人员待遇倾斜政策。在调整基础养老金较低标准时,对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月基础养老金在较低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对80周岁以上的人员,月基础养老金在较低标准的基础上增加40元。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好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是今年被纳入马鞍山市委常委会目标任务和人社部门的重点工作。根据该办法进行的待遇调整,将惠及市区2.61万老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补发1至12月约3000万元待遇。(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