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司法实践

合肥市发布新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5/7     浏览次数:    

2018年5月7日消息,合肥市房产局日前印发《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一步统一全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规则是在原《合肥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补充规定》基础上制定的,市民买房时可进行参照。《规则》明确,仅通过户室内部楼梯到达其他层(包含楼上楼下)的,该户室与其他层的建筑空间按跃层处理。近些年测绘中发现,房屋内部中出现了类似夹层、插层、技术层(例如电影院两侧的局部看台)。结合规范和合肥市房产测绘实际情况,《规则》提出,位于房屋内的类似夹层、插层、技术层,有楼梯等交通部位直接通达的,有维护结构的,层高达到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或净高在2.10米以上(含2.10米)的是性建筑部位,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否则不计算建筑面积。此外,由于无柱走廊与楼电梯前室直接相通的建筑部位在早期较少出现,但是近几年的测绘中,这种情况出现较多。此次明确提出,无柱走廊与楼电梯前室直接相通的建筑部位视为无柱走廊的延伸,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对于飘窗的界定,《规则》明确,其是与房屋室内相连通,为房间采光、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建筑主体外墙的窗。位于建筑主体外墙以内的窗不是飘窗,作为房间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购房时,开发商常把设备平台当“赠送面积”。《规则》提出,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空间无出入口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当每套住宅用于放置集中设备平台的结构外檐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4.0平方米,不计算建筑面积;当每套住宅用于放置集中设备平台的结构外檐水平投影面积大于4.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此外,《规则》还明确了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如层高小于2.20米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等。(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