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司法实践

安徽省出台意见推进空闲农房开发利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3/28     浏览次数:    

2017年11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推进全省空闲农房开发利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意见》指出,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兴办农家乐、民宿客栈、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农事体验中心、乡村康养中心等,配套开发山水人家、采摘篱园、欢乐粮田等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产品,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和乡村旅游品牌,延伸产业链、消费链、价值链。依托空闲农房,策划储备一批乡村旅游项目,纳入各地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多渠道开展招商推介。鼓励农民利用自有住宅经营乡村旅游或将空闲房屋以入股、出租等方式,长期委托第三方统一经营,获得经营性或财产性收入。鼓励市民、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租赁空闲农房,创办乡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乡村酒店、创客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合作与联合,发展乡村旅游共同体和农产品、手工艺品生产加工联合体,带动农民增收。鼓励国内外品牌管理公司进驻农村,实施连锁经营。引导乡镇、村利用空闲农房开办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意见》还鼓励各地对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其中,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利用空闲农房创办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