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
2018年2月27日下午,在安徽省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服务大厅内,该县兴隆镇村民王五四捧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喜笑颜开。这也是安徽省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王五四原来居住在兴隆镇三峰村发文组。 2015年,他了解到本镇隔壁村大礼村牌坊一组村民方圣莲全家迁居县城,旧居闲置,于是上门商谈,并达成房屋买卖协议。王五四以35万元的价格买下方圣莲占地面积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41平方米的两层半房屋一栋。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房屋过户问题一直没能解决。今年初,王五四听说县里正在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立即向县国土部门咨询,并提交办证申请。一个星期后,王五四得到回复:旌德县为这块宅基地颁发3本证,王五四手持宅基地使用权人证,方圣莲手持宅基地资格权人证,大礼村村委会持有宅基地所有权人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一目了然。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江烈马介绍,作为全国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旌德县近年来探索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三变”改革等系列农村改革工作。随着农地、林地、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的有序推进,宅基地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亟待突破的较后一个环节。同时,在大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以及发展全域旅游的过程中,该县出现明显的用地矛盾,一方面用地指标稀缺,一些好的项目落地较慢;一方面农村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得不到有效利用,农民渴望通过改革盘活这些闲置资产,有效增加财产性收入。为此,旌德先试先行,以第一本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的颁发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让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