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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浙江义乌市:“农地入市”用宅基地贷款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9/20     浏览次数:    
      浙江义乌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8月28日对外宣布,全国一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已在义乌市建立。宅基地基准地价,是指由政府确定的,对不同均质地域的宅基地,按照法定用途评估某一时期内,其使用权区域的平均价格。早在一年前,义乌市就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合作,率先开展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课题研究。课题组建立的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把覆盖义乌全市每个村庄的宅基地分成了九大均质区片,区片价格从较高25870元/平方米,逐步过渡到较低的2870元/平方米。宅基地基准地价的建立,较大的作用是使银行在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时,有了准确的价值评估标准,从而大大提升了放贷空间。截至目前,义乌市共有24家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办理宅基地抵押登记1475宗,贷款金额共计8.6亿元。
      久以来,中国物权法、担保法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受制于此制度障碍,宅基地与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不得向银行抵押贷款,被称为“沉睡的土地资本”。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进“农地入市”改革。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义乌等试点市、县,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宅基地不得抵押的规定。2015年12月,全国第一笔宅基地抵押贷款在义乌发放。2017年,义乌又率先正式建立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
      2016年9月至10月,义乌先后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和《义乌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宅基地抵押贷款政策的很多细则进行了规范。首先,农民在申请宅基地抵押贷款之前,要用书面的形式,征询村集体的同意,并且保持拥有不少于人均15平方米的居所。除了先置条件之外,事后的处置环节,制度设计得更为复杂。义乌成立了1000万元的农村宅基地风险基金,防范贷款风险。假如出现违约现象,风险基金会率先将抵押物接盘,并给予农民两年时间的缓冲期。两年后有条件赎回,农户优先赎回,如果没有能力,再进行公开处置。两年缓冲期过后,公开处置的时候,如若宅基地的价格出现了波动,转让价格达不到接盘时的标准,这中间的差价由风险基金与银行共同承担。按照市场规律,宅基地使用权的公开处置过程中,流转市场越大,价值越高,“越同权,价值越显化”。假如宅基地像商品房一样,全国范围内都可以流转,那么宅基地的价值就会非常高,如若只能在省内、市内或者县内流通,那么价值会相应压缩。作为试点地区,义乌无权无限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所以政府把流转范围扩展至市域范围内。义乌为此设立了土地联合会,把全市集体经济体纳入土地联合会,这一范围内的集体经济成员,皆可以参与交易。这相当于把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由村镇扩大至全市农村人口。不过,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宅基地,受让人应与村级组织签订宅基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按照不低于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20%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土地所有权收益。(信息来源:2017年9月14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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