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
2014年4月13日《 人民日报 》以土地经营权变身“金融产品”、首单土地流转信托成效几何,对全国首例土地流转信托的成效进行了报道。该土地流转信托的基本模式是,以2011年前已经流转给安徽帝元农业投资公司的土地经营权委托给中信信托公司,由其设计相关理财产品,变身为“金融产品”,信托计划期限为12年,流转后土地拟建设成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信托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精细管理、运营提升土地质量和市场价值,从而收获利益。中信信托将土地增值收益的70%分给农民,剩余土地增值收入的30%归中信信托,另外中信信托也从提供的资金借贷服务中获得正常的利息收入。农户得到的收益分为基本收益和超额收益,农民收益从之前的单一地租变为“基本地租+浮动收益”。但专家认为应规范运行土地流转信托,防止出现以土地信托为名,行土地转用之实。(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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