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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安徽省庐江县可用宅基地换公租房 还须放弃承包地和涉农补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5/17     浏览次数:    

2014年5月17日消息,安徽省庐江县日前出台公租房分配方案,明确进城居住农民也属于申请公租房人群,这在安徽省还属首次。进城居住农民要求为本县农业人口、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交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城居住且庐城无自有住房。如果有意愿,农民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所在村委会需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是年龄属劳动年龄段,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村民,同时要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经过初审、复审、入户调查、联合审查后,可承租公租房。进城居住农民只能选择实物配租好方式,租金标准为市场租金的70%。(信息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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