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
2016年9月11日消息,今年以来,安徽省强化资金好,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截至目前,省财政共下达2016年中央及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2亿元。在年初已分配下达10万户的基础上,今年争取中央新增的5000户指标已全部分配到水灾严重地区。今年,安徽省继续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33项民生工程大力实施,提升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省级补助标准为: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 (市、区)户均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户均2000元。补助资金由市县统筹安排,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补助到户。各地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乡村建设、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等民生工程,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好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