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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6/7/31     浏览次数:    

2016年7月31日消息,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的通知》,严格确定补助对象、规范申请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等,从源头上防止基层套取、冒领危房改造资金及违规使用现象,维护群众利益。通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较危险、经济较贫困农户解决较基本安全住房,任务分配要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会同扶贫、民政、残联联合审批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程序。乡镇建设管理员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及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制定发放政策明白卡、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农户档案管理等。村内公示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及金额,乡镇公示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公示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政策明白卡要简明易懂,保持危房改造农户知晓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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