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
2016年6月23日消息,今年初,安徽省出台文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日前又正式印发出台《农村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操作流程》,就是贯彻这个规定,就如何实施作出安排。“确权确股不确地”是指在村或组范围内,农民不再拥有数量确切、四至清楚的承包土地,而是获得由承包地资源等量化计算出的股份,通过拥有的股份获得相应收益。什么情况下可“确权确股不确地”安徽省明文规定,要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人均承包地面积极少;地貌发生改变,原承包地块已四至不清;实施土地整治或连片土地流转;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确权登记颁证的四种类型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城市近郊区、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的村组;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很少且承包地四至边界早已打乱的村组;已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股权明晰的村民小组;采煤沉陷区内土地已沉陷的村民小组。“确权确股不确地”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但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必须从严掌控。《操作流程》也再次强调,严格遵守相关文件中确定的四条基本原则和四个必须条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严禁搞人为扩大化。专家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推进“确权确股不确地”虽然能体现农户对承包地的收益权,但不易体现实际占有权利,处理不好,还容易损害农民利益。因此,对“确权确股不确地”,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要由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具体规定,细化明确其具体政策和操作程序。《操作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考虑到方方面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按照操作流程规定,倘若某地要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必须按照流程规定的制定方案、方案审批、农户申请、调查摸底等13个程序实施,并较终颁发证书。比如,方案对“确权确股不确地”和“确权确亩不确界”两类实施方案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作出了详尽说明,对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如何分摊也要求作出规定。对皖北地区的果园,《操作流程》建议可采取“以棵定亩”的方法,确定农户承包地地亩,不再确定四至边界;皖南皖西山区茶园和果园,当年以棵数、产量、地力、合同面积等因素进行承包分配的,可由承包方综合二轮承包分配因素,测算出承包地分配系数,把承包地共用宗面积分别确定到户,不再确定四至边界;也可以由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民主协商,确定具体的方法。保护好农民利益,还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专家强调,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必须以依法好农民对承包地的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为目标。《操作流程》每一个环节都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要求农民参与,体现农民意愿。比如,对拟实行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村组,《操作流程》要求“需要事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而拟实行“确权确亩不确界”的地块,则明确“需要事先召开涉及到的农户代表会议,经涉及到的所有农户同意”。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徽省还出台了责任清单。清单明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以保持试点工作如期在今年内完成。文件要求对试点中不严格履职或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问责追责,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和追究方式。(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