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2015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统筹推进土地确权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指导和督查调度,落实县负总责、村为主体、乡镇推进的工作责任,保持201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试点任务。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地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以市县两级市场为重点,以乡镇服务站点为基础,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二、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采取财政奖补、金融支持等措施,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强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流转风险保持金制度和对受让方 “先交租金后种地”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非粮化、非农化”。
三、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实施主体培育示范行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积极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甲级队”,加快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落实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难、融资难、保险难等问题。
四、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建设。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开展政产学研推融合试点,开展“瓶颈”和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公益性服务体系,完善经费好和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活动。
五、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多方面实行因素法分配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完善涉农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切实增加涉农信贷资金投入。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发展,加快构建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多方面落实和推进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政策。
六、统筹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多方面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稳步推进水价改革,研究探索水权交易制度。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多方面建立 “两证一书”制度。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促进林权抵押贷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基层社、联合社体制和社有企业改革。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粮食,消化粮食库存。加大仓储能力建设,实施跨省移库,严格执行小麦、稻谷较低收购价政策,防止农民“卖粮难”。(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