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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5/15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15日消息,近日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准,包括安徽省在内的12个省份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单位。按要求,试点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这一重大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第四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部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整省试点,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并审议《安徽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方案》,上报整省试点方案。整省试点的启动将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受益面。为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和路径,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先后在全国选择部分省市县开展三批改革试点,天长市作为首批29个试点单位之一,2017年底圆满完成试点任务。2017年,安徽省旌德县、繁昌县、金寨县、来安县被列入第二批试点,去年底顺利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2018年,安徽省滁州市、宣城市为第三批整市推进试点单位,肥东县、蒙城县等10个县(市、区)为第三批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目前改革进展顺利,有望今年10月底前多方面完成任务。在开展国家级试点的同时,各地又自主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资产状况不同的村积极探索改革试点,不断丰富改革类型,截至3月底,全省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9000多个。(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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