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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组织认定优良专用粮基地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8/15     浏览次数:    

2018年8月15日消息,安徽省农委日前表示,日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优良专用粮食生产示范基地认定。认定范围包括优良专用小麦、水稻、玉米、大豆以及优良专用甘薯等其他粮食作物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根据作物不同,基地近3年作物生产面积应分别达到小麦8万亩以上、水稻5万亩以上、玉米5万亩以上、大豆3万亩以上、甘薯等其他作物2万亩以上;应位于“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作物保护区)范围之内,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程度较高;区域集中品质一致,近3年生产面积保持基本稳定或呈上升态势,作物品质标准要求一致;产销结合融合发展,有较强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实行100%标准化生产,企业实行100%订单收购。对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建设的基地,予以优先认定;基地近3年来未发生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责任事故;基地所在县级政府有扶持所申报农作物基地发展的规划。(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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