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文件
2016年4月18日消息,商务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四方面入手,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等为基础全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意见》要求,要完善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建设;要创新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机制、价格稳定调节机制、质量安全促进机制、绿色环保引领机制,保持公益功能发挥;要建立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投资好机制、运营管理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要建立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意见》提出,争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农产品重要流通节点,以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为基础的全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公益性市场的投资、运营及监管机制,形成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与其他市场相互促进、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在保供稳价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信息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