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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指导意见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参加人数等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12/31     浏览次数:    

2015年12月31日消息,为保护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要不断提高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情况上报、现场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注意自查自律,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信息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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