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文件
2015年12月23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安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研究大数据发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工作。以下为关于“审议《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要统一思想认识,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基础上,依法有序稳妥推进试点工作。要维护农民权益,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切实尊重农民意愿,保持农民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强化基础支撑,在试点地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度,建立“两权”抵押登记和价值评估制度,健全专业化服务机制。要创新金融服务,结合“两权”权能属性,不断优化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要严格防控风险,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和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要加大政策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加强监测评估,支持试点地区如期完成试点任务。(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