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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文件

北京规范农村产权流转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妨碍交易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8/31     浏览次数:    

2015年8月31日消息,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文件,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文件明确规定,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北京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要包括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市和区县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及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北京市规定,现阶段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承包到户的和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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