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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4/17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17日消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对加快建设“网上供销社”做出部署。《意见》提出,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牵头和推动成立农村电子商务行业自律组织,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组织者和引领者。一方面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等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整合当地农村商业资源,培养农村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另一方面拓展服务领域,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购代销、电子支付、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意见》提出,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意见》提出,在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的基础上,由中国供销集团公司牵头,联合省级供销合作社,引入战略投资者,搭建一体化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使之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总平台,提高规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这个平台将争取2015年上半年上线运营。再经过3—5年努力,在全系统构建起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相互支持、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根据规划,这个平台将具备B2B批发交易、B2C商品销售、C2C零售交易、O2O在线业务等几大功能。全国平台与系统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网上交易。联合系统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依托连锁经营网点、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共同建设“供销商城”,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的在线销售和再生资源线上回收。  农村市场千差万别、农民需求多种多样。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网上供销社”,也要因地制宜,坚持创新。《意见》提出,供销合作社要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抢占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一是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层供销社、科研院校为主要成员,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联盟,并以此为基础,适时成立系统电子商务协会。加快农资物联网的推广应用。二是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积极拓展供应链融资、仓储物流监管、信息和指数发布等延伸服务。三是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以预购与预售方式,将交易、物流、技术、金融等电子商务服务融入农业生产,实现“以销定产”“产地直供”,塑造新型农业产业价值链。(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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