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文件
2015年以来,合肥市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多方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了城乡要素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和系统化管理。截至6月底,四县一市的县级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综合服务站体系建设加速推进,上半年全市共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面、集体资产租赁(处置)等四大类项目404个,成交额达10.01亿元,增值1.79亿元,增值率21.7%。为了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以《关于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意见》为主体,以《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为配套的“1+2”政策文件,长丰县等县(市)相继制定推进工作的相关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县两级政策措施体系。同时,合肥市依托市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农经服务体系,推进交易体系建设。在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方面,合肥市建立了“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培训机制、统一网络建设”“五统一”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明确交易种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共八类产权交易项目,同时明确“农村集体产权、资产、资源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交易的项目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出面组织的交易,应在农交所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公开、公平交易”。鼓励农户、个人的产权交易通过农交所进行。二是规范交易行为。制定了从交易项目受理到交易鉴证的全程化操作流程和交易规则、农交所及其分所内部运行和乡镇服务站的管理制度体系,保持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依法、规范、阳光和有序。 (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 上一个:安徽:2015年培育421名青年农场主
- 下一个:江苏沭阳:一站式网络平台服务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