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
2015年5月15日消息,安徽银监局日前出台《银行业支持合肥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7大项、27条措施,多方面谋划“十三五”期间合肥银行业发展蓝图,推动合肥市逐步发展成为引领全省、对接长三角、辐射中部、影响全国的区域金融中心。《指导意见》提出,将在肥打造四大地方金融板块。在民营银行方面,争取2015年合肥民营银行设立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打造成为标杆性的民营银行。在农商行方面,将推动合肥市科技农商行稳步实施“增资扩股-上市-走出去”三大发展战略,尽快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农商行第一方阵;鼓励市辖四县一市农商行夯实持续发展基础,争当农商行排头兵。在村镇银行方面,支持在合肥市辖区内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发起行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在非银机构方面,还将发挥合肥在中部省会城市非银行金融机构牌照数量专业的优势,督促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加快发展步伐,专注特有领域,形成特色优势。《指导意见》指出,将在肥推进四大金融功能区建设,即建设普惠金融先行区,力争到2020年,合肥新增各类网点500家以上,每万人均网点数提升50%,并在全省率先实现城市社区金融机构全覆盖、股份制银行机构县域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建设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支持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银行业政策、经验在合肥推广,支持在合肥市四县一市扩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设科技金融示范区,大力发展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机制建设,将合肥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科技金融示范基地;建设创新融资产品集聚区,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融资、并购重组融资等各类创新型金融产品率先在合肥应用、推广,推动合肥发展成为产品丰富、创新活跃的金融高地。《指导意见》还明确在肥实施重大战略支持工程、小微金融提升工程、“三农”金融示范工程、民生金融升级工程、帮扶企业脱困工程和融资成本减负工程等六大金融服务重点工程。《指导意见》还明确建立全口径监管工作机制。包括成立合肥市银行业监管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合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联系;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支持合肥市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推动合肥市政府加强与全国性银行总行、区域性银行总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化银地合作交流机制等。(信息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