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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管配套制度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4/25     浏览次数:    

2018年4月24日消息,为配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四项配套制度,要求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融资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倍,对于符合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可以提高至15倍;对同一被担保人、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等。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四项配套制度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运行,更好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资金融通。(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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