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农村金融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好水平试点 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4/27     浏览次数:    

      国务院2017年4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和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部署对大气重污染成因和治理开展集中攻关,以生态改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好水平试点,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以下为“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好水平试点,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相关内容:

  会议认为,农业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适应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农业大灾保险好水平,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会议决定,创新农业救灾机制,今明两年在河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好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在农户自主自愿和自缴保费比例总体不变的基础上,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至47.5%、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具体实施中允许地方根据当地实际进行探索。(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