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
2016年6月6日消息,为了破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依据相关政策进行金融创新,探索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唤醒沉睡的农村资源,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截至今年3月末,该行已累计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2.8亿元左右,余额达6805万元。农行重庆巫溪支行行长邓华介绍,以农村居民房屋财产权为抵押,可以申请农户小额贷款或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有融资需求的农户提出申请,银行经过评估、审核等程序,符合条件的,较快在一个星期内即可放贷。利率方面,执行基准利率或小幅上浮,以减轻农民融资负担。长期以来,农房确权颁证尚未全覆盖、评估价值标准不统一等因素,阻碍农房成为有效抵押物。这些难题如何破解?“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确权颁证工作的推进,为推行农房抵押贷款奠定了基础。”农行重庆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吴克岊说,2015年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随后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配套支持措施等方面明确了政策要求。事实上,重庆市于2012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明确了农房的权益所属,近几年政府还配套了抵押登记部门,逐步完善农房交易市场,这也为农房成为抵押物提供了可能。针对农房评估的问题,邓华介绍,农房财产权抵押申请的小额农户贷款或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采取银行内部评估方式,由信贷客户经理实地考察,根据农房面积、区位、建筑材料等确定价值,经过审核后发放相应额度的贷款。这种评估方式提高了贷款办理效率,减少了评估环节的费用。“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要围绕产业发展,保持贷款用在愿意发展产业的农户身上,这样既能较大程度降低信贷风险,也能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吴克岊介绍,农行将风险把控和地方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三实”:农户要实,明确“谁来还钱”。多方面收集客户资料,特别审核土地、林权、房产等证明农户家庭资产的资料。项目要实,明确“用钱干什么”。吴克岊说,农行按种植、养殖、加工等行业细分,建立大户名单库,大力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支行根据地方特色,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用途要实,明确“怎么还钱”。吴克岊说,银行加强贷后管理,与客户建立紧密的沟通协商机制,及时了解农户在发展产业上遇到的问题,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多想法子。目前,农房交易一般在村级集体组织内部进行,市场范围较窄;而且农村是人情社会,村民不好意思“趁火打劫”,因此一旦信贷资金出现还贷问题,作为抵押物的农房难以处置变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银行的积极性。“我们应该换一种思路看待这个问题,用农房做抵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变现,而是通过金融支农,帮助农民寻找致富之路。”邓华说,银行和农户要变传统的放还款模式,为定期互动的协作模式。银行可以利用资金和市场信息上的优势,为农户发展产业提供指导。如果出现不良贷款,政府可发挥一定的托底作用。巫溪县县委常委李学义说,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有三种途径:鼓励农民购买农业保险,通过保险公司索赔降低损失;政府的救济救灾资金、地质灾害补偿等可以适当弥补;加强与扶贫办合作,提供一定的扶贫好资金,帮助贫困户渡过难关。针对农房价值低的农户,当地还探索风险补偿金制度。邓华介绍,政府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以此为担保,银行提供小额贷款,一旦形成不良贷款,农行承担30%的损失,剩下70%的损失由风险补偿金承担。“发展农房抵押贷款,应该形成政府、银行和农户的利益闭合链条。”李学义说,理想模式是农民融资难题得到解决,农村有了富民产业,农行实现了社会价值,三者共赢。(信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