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4月25日 星期五,欢迎光临本站 

农村金融

财政部:农行涉农贷款利息 减按3%征营业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7/14     浏览次数:    

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此次对中国农业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涉及的业务包括法人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贷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村公路建设,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个人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贷款,农户助学、医疗、住房等贷款共计有39项。2015年以来,政府针对金融扶持三农接连出招,除了数次降息和定向降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罕见地“点名”几家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其中对农业银行专门提出要求:“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此次减收营业税,正是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有力支持。(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0551-63830090
浏览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