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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3日消息,安徽省财政厅、省农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农业经营主体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财务管理水平,作为是否列入扶持对象的前置条件和相关评优评先的重要衡量指标,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财务管理,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财务会计管理是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和充分维护广大农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持,是经营主体依照国家规定享受财政惠民政策、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是依法获取银行贷款和获得保险补偿的主要依据。指导意见提出,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县乡两级是关键,要明晰责任,加大帮扶引导力度,促进农业经营主体财务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利用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各方力量,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督促农业经营主体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扶持有依据、支持有成效。鼓励各地探索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方式方法,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财务制度规范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财政补贴、贷款优先等正向激励措施。(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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