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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文要求央企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6/17     浏览次数:    

2020年6月10日消息,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应对疫情冲击积极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重要意义,主动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为全社会有力应对疫情冲击,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积极作出贡献。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组织落实,加快内部决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减免。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各中央企业要通过与中间承租人加强沟通、签订合同等方式,积极协调减免租金惠及较终承租人。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减免房租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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