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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新规破解“保全难” 由融资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11/22     浏览次数:    
2014年11月22日消息,安徽省高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安徽省高院建立融资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管理制度,以及遴选确定在安徽省高院开展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名录。为充分发挥诉讼保全制度的功能,安徽省高院制定了 《关于融资担保公司为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在担保机构自行申报的基础上,从中择优确定了12家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信用担保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安徽法院网公告栏或在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查阅相关名录。安徽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保全难”等民事诉讼中的瓶颈问题,安徽省高院积极探索,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建立融资担保公司诉讼保全担保制度,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诉讼困难的重要举措。(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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