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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 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11/1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以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信息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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