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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6日消息,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并将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透露,文化部等部门还在起草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文件。项兆伦认为,这一系列政策将为我国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融资环境,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普惠金融理念,加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等瓶颈领域的建设,破解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意见》中关于金融促进对外文化贸易的表述首次提出“探索个人资产抵质押等对外担保的模式”,这符合大批文化出口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也是让《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落地的具体举措。《意见》还提出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意见》强调,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将择机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文化、金融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创新地方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集中优良资源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