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崔伟律师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6062.38万户,而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工信部等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并结合该《规定》对16种行业的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明确看出上述6000余万户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应当都是中小企业。虽然中小企业数量繁多,而据专业数据显示,每年退出市场的中小企业与新设中小企业的数量基本相当,尽管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市场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均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对于中小企业负责人而言,知悉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转型等活动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设立、治理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到拟设立企业的性质、出资人(设立人)和企业的较终责任以及企业内部管理中的权利义务构置框架等,当然还可能包括企业退出市场时的清算和责任承担等诸多方面。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中较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公司型企业,其设立、治理以及退市中的法律问题又较为复杂和专业,由于大部分中小公司型企业均系代办机构帮助设立,在设立协议、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等方面均由代办机构“一套而就”,根本没有建立起与公司的个性和口味相一致的治理系统、风险系统和责任承担系统,以致于有的公司型企业虽然设立而未实际经营,有的虽经营但由于内部机构无法有效运转而惨淡维持,有的虽经营停止但未清算以致被吊销后而束之高阁,如此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待到股东、债权人或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其承担责任时,又埋怨抱屈,但悔之晚矣。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须臾不离合同法律问题,一份完美的合同犹如一副好牌,好牌在手自然信心满怀,如果牌没抓好而寄希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对方进行“补充协议”、“补充约定”,能否补充成功那是后话,看对方脸色和吃对方“眼珠子”是要先必须承受的,所以合同签订前的洽商谈判、审查修改、权利义务配置一点都不能放松。合同主体的审查、合同效力的判断、格式条款的设置技巧,包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提醒和证据保留、违约后的救济和法律责任大小的判断平衡,乃至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协助、保密等诚实信用原则的遵守都需要深知和注意。
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根本,而企业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琐碎繁杂、管理不当又会造成成本支出较高,对于这一问题其实只要平时注意建章立制并与企业整体日常经营活动同步推进、贯彻落实,则难亦易矣。企业民主管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职工人数都在100人以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现实、没必要,但召开职工大会是确有必要的,以这一民主形式通过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必须的,因为有“企业管理宪法”之称的企业规章制度首先要求以该形式审议通过。其他诸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问题、社会保险缴纳问题、工时制度安排和加班工资问题、工伤问题、竞业限制及其补偿问题以及欠薪法律责任等,作为中小企业负责人较起码需要了解一个框架和大概。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政府对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方面进行了方方面面的补助和扶持,这些也是需要企业及时了解和争取的。
经济的核心是金融,而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风险控制及其运作又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大风险性高利贷式民间借贷犹如饮鸩止渴,股权性社会融资操作不当可能又会给公司发展埋下后患,而部分中小企业在未考虑集资方式和运行后果的情况下进行社会性集资可能会涉嫌经济犯罪,诸如此类,都需要中小企业负责人事前在法律框架之下精心设计方案,果断决策后谨慎而为。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对月销售(营业)额2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该政策的实施给600万小微企业带来实惠,加之实行的暂免收取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政策,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大大降低,而营改增扩大试点又为从事服务业的中小企业带来了重复征税的解决等多重利好。企业税收问题与企业经营活动息息相关,所以作为中小企业负责人必须掌握基本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问题。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前途不可限量。除上述诸事宜之外,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并购重组,甚至于企业破产重整、清算退市等基本法律问题都需要作为中小企业掌舵手和领军人的管理者必须熟练掌握。中小企业管理者唯有以战略眼光确定企业基本发展方向,并以法律思维从事企业治理、开展企业经营,勤勉敬业、谨慎履职,企业才会协调、健康发展,才会在康庄大道之上越走越远。
祝愿各中小企业经营蒸蒸日上、事业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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