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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区别对待”四类出口退税企业 “一类企业”退税只需2个工作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4/21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21日消息,合肥市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再提速,出口退税到账周期由5个工作日内缩短为2个工作日以内。合肥市国税局早在2012年就率先试水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实行A、B、C类管理,选择京东方、江淮汽车等16家重点企业作为A、B类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企业退(免)税额占全市总额近一半,退税到账周期平均缩短15至20天,只要3~5个工作日就能办妥退税事宜,较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仅去年就为出口企业节省财务费用1051.4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多方面深化分类管理,出口退税再提速。市国税局自3月1日起,在前期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出口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资产规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和税法遵从度情况将其分为一、二、三、四类。对不同类别出口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将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退税则要严格审核。这种对出口退(免)税企业的“区别对待”把企业信誉与纳税管理服务挂钩,既有利于提高出口退税总体进度,又有利于防范骗税风险。(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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