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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 葡萄酒消费税退税改为实时抵扣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3/30     浏览次数:    

2015年3月30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取消对葡萄酒消费税实行凭《葡萄酒购货证明单》退税的审批管理方式,改以抵扣办法解决葡萄酒消费税重复征税问题。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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