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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免罚清单 37种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首次将免于处罚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6/5/13     浏览次数:    

2016年5月13日消息,辽宁沈阳市日前推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根据该清单,共有37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将免于处罚。这些免罚的行为,一是违法行为轻微;二是基本没有社会危害;三是侵害的多为工商行政管理秩序;四是限于首次违法。根据《免罚清单》,企业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网络经营者未公开营业执照等“压红线”或者“跨红线”的行为,不会因为首次违反规定而被罚。“免罚”并不等于“免责”,而是采取提示、警示、警告、信用公示等措施,引导和强化经营者自律。(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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