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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好部:不足0.5%企业设立企业年金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4/14     浏览次数:    

2014年4月14日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好部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到2013年我国共有66120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2056万人。去年我国企业户数约为1470万户,为职工设立年金的比例不足0.5%;到2013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212万人,拥有企业年金的职工不到参保总数的7%。企业年金是国家为更好地好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好体系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就出台文件,指出要建立基本养老、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3个层次的养老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好体系。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由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自愿实施。企业年金可以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此外我国对个人从企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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