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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险

合肥市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再提标 每人每年不低于2650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5/4/20     浏览次数:    

2015年4月20日消息,根据省、市政府民生工程和“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要求,2015年合肥市决定将全市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4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650元。提标后每人每年2650元五保供养资金,除省财政补助外,由市与县、区统一按1∶1比例分担。对四县一市五保供养对象,省财政补助1510元/人·年,市、县财政各补助570元/人·年;对市辖区五保供养对象,省财政补助1080元/人·年,市、区财政各补助785元/人·年。本次提标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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