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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乡低保再提标 市区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 各县(市)为602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8     浏览次数:    

2019年7月1日起,合肥市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市区城乡居民较低生活好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39元;各县(市)城乡居民较低生活好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02元。合肥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启动低保提标复核工作,对目前在册低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重新核定获得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并按新好标准发放低保金。同时,为切实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低保对象中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将按照分类施保要求增发相应补助金。(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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