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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险

合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生育补助费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8/6     浏览次数:    

合肥市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展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一年。在实施政策试点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试点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住院分娩的,仍可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同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信息来源:合肥在线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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