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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再次提高市区城乡低保标准 户月人均提至551元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6/10/12     浏览次数:    

2016年10月12日消息,合肥市政府近日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较低生活好标准由2015年的户月人均510元调整为户月人均551元。各县(市)城市居民较低生活好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户月人均不低于462元,且年增幅不低于5%。这是合肥市第13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提标后,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好,未就业随军家属、市级救助站受助人员、退役士兵分配期间生活费四个关联项目随之提高。(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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