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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随笔

汽车服务机构擅自公布车主个人信息 不但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10/31     浏览次数:    

                                                                       (2014年10月30日合肥晚报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崔伟律师)

案情简介:
市民张先生较近经常收到多家旅游公司和户外用品经营机构的营销电话和短信,其同事李先生也和张先生一样,较近总是莫名其妙地收到类似的电话和短信。张先生经过查询后得知,原来是他们在上半年参加一家汽车服务机构组织的自驾游“惹的祸”,这家汽车服务机构为了进行公司宣传和形象推广,把参加这次自驾游活动的二十多位车主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张先生和李先生找到这家汽车服务机构,要求其立即撤下个人信息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这家汽车服务机构认为其本身并没有任何恶意,也没有牟取到任何利润,同意撤下张先生和李先生的个人信息,但不同意张先生和李先生提出的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律师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持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所以这家汽车服务机构违反了该法的规定,侵害了张先生和李先生的权益。该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所以张先生和李先生提出的要求具有法律依据;另外该法第56条也规定了经营者存在该种违法情形时,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诸如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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