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息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崔伟律师)
1、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种子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指出,发展现代种业,对于提升我国农林产业竞争力、好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子法修订草案,对种子法作出全面修改。修订后的种子法对于提升我国农林科技创新水平,做强做大种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将发挥重要作用。(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11月4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说,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有关问题的决定,为推进相关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依法作出的第八个有关改革试点工作的授权决定。有关方面要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和授权决定,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坚持创新发展,调动药品研发积极性,鼓励药品创新,提高药品质量和疗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中央政法委:律师可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15年11月9日消息,中央政法委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裁判文书,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该意见提出,律师应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综合运用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释法析理、情绪疏导、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救助等各种方法,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该意见同时要求,各政法接访单位要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加强安全防范,好律师人身安全;对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应当及时导入法律程序予以解决。该意见规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信息来源:新京报)
4、中央政法委首次通报五起干预司法典型案例。2015年11月9日消息,中央政法委日前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法委首次公开通报此类典型案件。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中央政法委将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记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两个规定”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还将按照“两个规定”的要求,继续对一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力争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地图管理条例(草案)》。国务院2015年11月11日召开常务会议,确定稳定粮食生产增加种粮收入的措施,好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部署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决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更好好老有所医老有所养;通过《地图管理条例(草案)》。《地图管理条例(草案)》对地图编制、审核、出版等作了规定。(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6、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完善网络查控系统惩戒老赖。2015年11月9日消息,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为惩戒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从而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多方位查控,保持法院判决落到实处。最高法将于明年1月在全国建成四级法院联网的执行指挥系统,从而进一步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最高法院在已经与21家银行联网查控的基础上,近期将建立与相关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查控合作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多方位查控。最高法要求,各地方法院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地方金融机构等数据尚未实现全国集中的领域,实现数据集中到哪一级、就由哪一级法院与之建立“点对点”的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的互联互补;要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加大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媒介向当事人、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力求尽快实现全国各级法院所有执行案件信息全程留痕、全程监控、全程公开。(信息来源:新华社)
7、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召开。第一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2015年11月7日至8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持会议。江必新强调,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正确实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提升绿色发展司法好水平、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专业的重大意义,主动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扎实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专业审理环境资源各类案件,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江必新指出,要用绿色发展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引领审判工作。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开发资源与节约资源的矛盾,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专业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树立维护环境权益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树立坚守法律底线理念,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承担起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护的重要职责。树立预防和惩治并重理念,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或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惩戒、引导作用,通过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有机衔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树立绿色惠民、好公众参与理念,坚持专业审判与公众参与结合,扩大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公益诉讼案件,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江必新提出,要牢牢扭住审判专门化这一牛鼻子,着力构建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程序、审判理论以及审判团队“五位一体”专门化机制。统筹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理顺机构职能,合理分配审判资源,科学确定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稳步推进工作机制专门化,探索相对集中案件管辖制度,逐步实现案件归口审理,构建多元共治机制。探索推进审判程序专门化,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特别程序和环境诉讼专门审判程序规则,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深入推进审判理论专门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加强实证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扎实推进审判团队专门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杜万华指出,本次会议提出了注重保护优先、维护环境权益、坚守法律底线、预防惩治并重、绿色惠民、好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明确以审判专门化为推进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突出了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明确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并对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提升审判质效、加强监督指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法院要做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同时要将会议精神报告当地党委,积极争取党委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针对环境资源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杜万华强调,一是要依法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充分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价值功能,准确把握原告主体资格,健全规范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程序,依法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总结审判经验、及时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探索设立环境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或者专项资金账户,建立健全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保持资金用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二是要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准确界定环境侵权案件的范围,准确适用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正确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丰富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三是要区分民事审判和行政监管界限,妥善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明确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思想,深入研究未经审批的矿业权转让合同效力及损失赔偿的范围,准确认定矿业权承包关系及合同效力,准确判断矿山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正确处理越界勘查、开采引发的纠纷。四是要适应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交易流转需要,依法审理林权纠纷案件。全面把握林权纠纷的政策背景和特点,准确把握林权纠纷的受理条件,妥善处理因未依法变更登记引发的林权纠纷,准确认定林权流转合同效力,正确处理林权抵押合同纠纷。五是要密切关注生态体制改革新问题,加强环境资源新类型案件研究。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污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绿色金融机制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杜万华要求,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同志必须全面、完整、准确地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全新理念,抓住精神实质,并以之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会议决定在15家中、基层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实践基地。(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8、全国法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法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会上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较新要求,并作了重要讲话。沈德咏指出,刚刚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处罚规定作出了重大修改,包括改变过去那种单纯“计赃论罚”的规定,突出数额之外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增设终身监禁的执行措施,对部分犯罪增加罚金刑、资格刑的规定,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等,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罪刑失衡和部分刑罚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立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依法从严惩处腐败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沈德咏强调,终身监禁的增设,虽然在客观上能够起到控制和限制死刑适用的作用,但其基本出发点是为了有效解决死刑和自由刑的衔接问题,改变长期以来无期徒刑名不副实、执行不严的现象,有利于形成对严重腐败分子的法律震慑作用和保持依法严惩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标准,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切实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最高法院审委会讨论首起由巡回法庭提交的案件 涉及同类型案件法律统一适用问题。2015年11月1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近日讨论了第二巡回法庭提起的上诉人中国外运辽宁储运公司与被上诉人大连俸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大连港湾谷物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动产质押监管合同纠纷一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巡回法庭建立以来,第一起经巡回法庭审理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提请讨论原因是本案的处理涉及全国范围内同类案件如何统一法律适用问题。本案涉及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动产质押、质物监管及仓储保管等多个合同,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相当复杂;涉案当事人较多,有债权人(质权人)、债务人(出质人)、质物监管人、仓储人等;涉及的法律统一适用问题既有诉讼程序问题,又有实体处理问题。程序问题涉及先刑后民、先民后刑还是刑民并进,还涉及继续审理、撤销案件、中止审理、案件移送等不同选择及其规则确定,同时还涉及二审法院对一审未审查事实的审查程度以及如何理解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等。实体问题涉及具体责任人相互勾结损害法人权益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如果出现质物本来就不存在的情形后当事人当初因故自认存在的,法院能否直接认定质物存在?质物监管的责任是保管责任、担保责任还是其他责任以及具体责任如何分配等?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庭审、质证、阅卷,以及走访调查了解,在全面把握该案有关情况和法律关系的同时,还通过延伸审判职能了解到本案中的部分当事人同时在巡回区相关法院还有同类型案件多起,加之其他当事人在巡回区一些法院亦提起同类型案件,有的已经判决生效,有的尚在诉讼程序之中,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且处理结果不一。合议庭通过进一步关注及查阅以往相关案例,发现此类以动产质押监管为形式的案件,在全国一些地区已有发生,案件情况大同小异,只是作为质押物的动产各有区别。因此,本案虽经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后形成与合议庭一致的意见,但考虑到本案处理不仅涉及巡回区内法院相关案件的法律统一适用问题,且涉及全国范围内同类型案件的法律统一适用问题,确有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之必要。(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0、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提讯 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在押原审被告人。2015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原审被告人进行了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为尊重好当事人诉权,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对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方式的改革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首次对刑事申诉案件在押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此前,第二巡回法庭曾派员去监狱提讯另一杀人案件的在押原审被告人。胡云腾作为审判长分别提讯了两名原审被告人,重点就其申诉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他重点询问了有关案发起因、经过、后果等事实证据,并对原审被告人在申诉中与原审中前后不一致的相关供述进行了仔细核查。两个原审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参加了讯问,代理律师不仅就有关案件事实对在押原审被告人作了发问,而且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问题发表了申诉代理意见。胡云腾在提讯时特别释明,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既是第二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的一种方式,也是面对面地听取申诉案件原审被告人意见和查明申诉案情的一项改革举措。今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有上述必要的,承办法官都要坚持对原审被告人进行提讯。胡云腾表示,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面对面地听取申诉人的意见或对原审被告人进行讯问,有助于进一步查清申诉案件事实,了解原审被告人或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和理由,并可以当面向他们做辨法析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这一做法有助于驳回申诉后促使原审被告人服判息诉。同时,如果经申诉复查后决定对案件提起再审的,也有助于合议庭下提起再审的决心。被讯问的原审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表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给原审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的难得机会,一定会珍惜机会并配合法官调查。旁听群众也高度评价第二巡回法庭的这一做法。(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1、最高法首次认定虚假诉讼案 两当事人各被罚款50万元。2015年11月1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认定上诉人欧宝公司、被上诉人特莱维公司构成虚假诉讼,驳回上诉人上诉请求,对两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50万元。该案是最高法认定的第一起虚假民事诉讼案。案件宣判后,两当事人的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和特莱维公司法定代表人宗某某承认本案系两人共同策划,表示认错悔过。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8650万元借贷本金及利息,特莱维公司对欧宝公司的诉讼请求是认可。辽宁高院于2011年3月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支持了欧宝公司的全部诉请。判决生效后,因特莱维公司的其他债权人谢涛提出申诉,辽宁高院裁定再审并作出判决,撤销原一审民事判决,驳回欧宝公司的诉讼请求。欧宝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今年9月底,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受理该案。鉴于本案当事人之间缺乏常见的诉讼对立,而申诉人谢涛及其他债权人又一直反映,该案系关联公司虚构债权制造的虚假诉讼,合议庭依法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民商事审判领域虚假诉讼频发,严重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冲击社会诚信体系。对此,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12、最高法院通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为好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有效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要求院、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切实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网上办案等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并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将立案活动晒在阳光下,规范立案行为。下一步,全国法院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强化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一是严把“入口”关,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二是依法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的认同和支持;四是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推广网上诉讼服务,牢固司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专业、快捷、便利的服务。(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11批指导性案例。2015年11月28日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近日讨论决定,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等四个案例,作为第11批指导性案例发布。此次公布的四件案例均为民事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保持金专户、专利保护范围、管辖权异议。案例中对于特许经营收益权能否质押等司法实践难题作出明确规范,统一了裁判标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指导案例53号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诉长乐亚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旨在明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可作为应收账款予以质押,对于协调新生物权与物权法定原则提供了指引,有利于解决对特定项目(如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权能否质押及收益权质押实现方式的争议,统一裁判标准,对规范金融机构特许经营权的质押贷款业务并促进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有积极指导意义。指导案例54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诉张大标、安徽长江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旨在明确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合作开展贷款担保业务中,开立担保保持金专户并存入一定比例保持金,属于设立金钱质押。明确了保持金专户内即使出现资金浮动,也不影响对金钱特定化的认定,有利于法院统一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有利于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改善。指导案例55号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旨在明确对于保护范围明显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这就确定了“不保护不应保护或者无法保护的专利权”的原则,有利于提高专利侵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应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案例56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旨在明确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在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这就贯彻了管辖恒定原则,避免一些当事人就人民法院依法管辖和审理的案件就管辖问题纠缠不休,拖延诉讼,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尽快解决诉讼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4、最高法院发布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2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释三》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明确人身保险利益主动审查原则,防范道德风险。《解释三》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主动审查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以及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是否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第二,细化死亡险的相关规定,鼓励保险交易。有的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未主动审查死亡险的订立是否符合保险法第33条、34条的规定,但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却以保险合同违反以上规定为由主张保险合同无效并拒赔。针对该问题,《解释三》对保险法的规定进行细化。第三,明确体检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维护诚实信用。《解释三》明确,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不能免除,鼓励较大诚信。第四,明保持险合同恢复效力的条件,维持合同效力。《解释三》规定,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并同意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原则上应予恢复效力,除非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第五,规范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保护受益人的受益权。《解释三》借鉴域外相关做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自变更受益人的意思表示作出时生效。同时,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合理信赖,变更受益人没有通知保险人的,不得对抗保险人。第六,规范医疗保险格式条款,维持对价平衡。《解释三》规定: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可以拒绝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就医的除外。此外,《解释三》还对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保险金给付、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推定、故意犯罪如何认定等问题作了规定。《解释三》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30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30起关于婚姻家庭纠纷的典型案例。2013年至今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通报的30起典型案例中,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护以及对婚姻关系中弱势群体保护的案件有25件。其中在结案中考虑特殊人群权益的案件有20件,突出体现了在家事审判的过程中对特殊人群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这些案例,旨在引起全社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视,对家庭伦理的重视,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引导全社会自觉维护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6、解放军军事法院下发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军法职能 为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有力司法好。2015年11月28日消息,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解放军军事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大局,结合军法职能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军法工作职能作用为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有力司法好的意见》。《意见》强调,全军和武警部队军事法院要把改革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改革为主线,各项工作聚焦改革,全力以赴服务改革,切实为改革强军提供有力司法好。《意见》要求,各级军事法院要紧密结合改革进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官兵拥护支持改革。要着眼改革转隶交接经费物资数量巨大、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实际,积极协调解决部队遇到的各类涉法问题。要密切关注因职工解聘、安置、工资待遇结算,转业复员待安置人员特别是伤病残人员移交,住房建设、分配、出售等可能引发的矛盾,公正专业解决部队和官兵相关涉法利益诉求。要坚持严格依法惩处各类犯罪,维护部队安全稳定,教育警示部队,有效预防犯罪。要高标准抓好军事法院自身改革提升服务好能力,为部队和官兵提供更加优良、专业的司法服务。(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7、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电子检务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2017年建成覆盖四级检察机关的六大平台。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于2015年11月19日召开,电子检务工程自2012年被纳入“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以来,现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计划到2017年底以前,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好、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18、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2015年11月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意见》要求坚持依法监管、技术支撑、统筹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提出四方面举措: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使用电子标签。二是落实企业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制止以虚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户信誉的行为。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通知-删除”义务,指导和督促配送、仓储、邮政、快递等企业推行寄递实名制。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当提醒消费者搜索结果来自竞价排名,避免误导消费者。三是加强执法协作。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咨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资金流动监管工作机制,依法追查交易资金账户。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鼓励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区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电子商务领域法规建设,明确网络商品交易规范、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以及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的法律效力。针对利用微信、微博等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研究监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执法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消费者自觉抵制侵权假冒商品的意识。(信息来源:新华社)
19、公安部等六部门部署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拒绝危险驾驶”为今年主题。2015年12月2日是我国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方案,确定今年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并将在全国部署开展相关活动。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将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速、超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组织主题活动,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将开展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20、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受理。2015年11月13日消息,公安部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1、公安部整治娱乐场所涉黄涉赌犯罪 严打幕后“保护伞”。 2015年11月28日消息,公安部近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开展行动严打娱乐场所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深挖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在此次行动中,公安机关将强化对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电子游戏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检查,对软硬件设施不合格、安全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娱乐服务场所,将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对治安秩序混乱、涉黄涉赌严重的娱乐服务场所,要作为重点持续整治;对查处的涉黄涉赌场所,建立“黑名单”并向社会曝光。根据部署,此次行动将突出打击重点,以整治本地区规模大、影响大、黄赌问题突出的娱乐服务场所为突破,全面带动整治工作。行动的矛头将从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和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分子入手,深入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犯罪团伙,直指幕后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凡涉案场所未被依法查处或整改、其主要责任人未受到打击处理的,不得结案;凡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未抓获、未受到打击处理的,不得结案。公安部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娱乐服务场所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赌博、卖淫嫖娼等活动泛滥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辖区公安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参与黄赌活动、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者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予以辞退或开除,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息来源:新华社)
22、公安部: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公安部2015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切实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会议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和谐稳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公安改革的出发点,切实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构建新型户籍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 坚实基础。要坚持依法办理、好权益,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解决,分类实施相关政策;坚持部门协同、综合配套,将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与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会议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意见后按程序报审。(信息来源:新华网)
23、文化部:2016年1月1日起网络音乐先过审核关。2015年11月10日消息,文化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对网络音乐内容实行企业自主审核、承担主体责任,文化行政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通知要求,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优先,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主体责任。要建立网络音乐自审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内容审核标准和规范,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自审制度和产品自审信息要向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备案。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自2016年4月1日起报送网络音乐自审相关信息。(信息来源:新华社)
24、人力资源社会好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废止 无法律依据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人力资源社会好部决定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原劳动好部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好部令第6号,以下简称6号令)予以废止。6号令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这一政策的颁布,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增强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该规定已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职业资格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说,废止6号令,是人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资格资质许可认定的重要措施,对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废止6号令,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信息来源:新华社)
25、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三十八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2015年11月1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8个部门近日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与其他签署部门共享失信信息,并对失信当事人进行联合惩戒。这一跨部门联合惩戒的实施,是在当前简政放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制度创新。《备忘录》明确的联合惩戒对象为违背市场竞争准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此外,其他签署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记录的,依据法律法规应予以限制或实施市场禁入措施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属于失信当事人范围的,也纳入联合惩戒范围。38部门的《备忘录》共提出三大类90多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融资授信限制,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取得生产许可等。(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6、国家工商总局印发意见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2015年11月10日消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提出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意见指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网”;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发挥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的作用,推进“信用管网”;加强监管统筹和推动一体化监管,推进“协同管网”。在网络交易平台管理方面,意见指出,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持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建立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在网络经营主体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指导各地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在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提出,建设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打通条线、地区间“诉转案”通道,将消费投诉举报作为网络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信息来源:新华社)
27、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质量抽检有章可循。国家工商总局 2015年11月17日公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质量管理责任。意见指出,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主动开展商品质量检查,督促网络商品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及服务义务,及时制止消费侵权行为,并建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执法的制度,协助和配合工商部门开展质量抽检工作等。意见强调,网络商品抽检要制定抽检计划并确定实施方案,随机确定网络商品经营者,事先明确买样人、用户名、收货地址等,避免抽检的随意性。同时,意见还规定要将网络交易的相关过程及信息、收取样品后的拆包查验以及封样等全程记录,留取执法证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络商品抽检结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要将行政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8、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赠与免税证明资料简化 赠与子女只需户口簿。2015年11月25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较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公告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须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了统一和归并,并区分离婚分割财产、无偿赠与亲属、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继承或接受遗赠4种情形分类列示,消除了原管理规定中两个税种免税证明资料的差异,有利于规范税务人员操作,方便纳税人对照提供。公告还进一步简化了办理免税手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例如,父母无偿赠与子女的,只要户口簿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提供户口簿即可。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等多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要的证明资料是划清税收征免界限的关键。因此,公告对于特定情形的赠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将公证资料列入了证明资料范畴,但办理免税所需的公证资料只需证明双方的亲属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有权继承(接受遗赠)即可,无须对财产本身进行公证。(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9、安徽省较低工资标准调整。2015年11月4日消息,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 《关于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较低工资规定》,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较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过后,安徽省月较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个档次,调整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四个档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13元、11元、10元、9元四个档次调整为16元、14元、13元、12元四个档次。根据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合肥市区的较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一档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时,领跑全省。(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0、安徽:公检法司出台新规完善收监执行衔接 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将上网追逃。2015年11月10日消息,安徽省司法厅近日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就解决因被撤销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难题、完善社区矫正收监执行衔接配合机制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明确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收监执行工作中的责任。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服刑人员送交居住地看守所羁押或收监,同级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并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将社区服刑人员送交居住地看守所羁押或收监;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的,由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将其送交居住地看守所收监。省监狱管理局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的,由省监狱管理局通知原服刑的省内监狱(或接收档案的省内监狱)赴居住地或羁押地将社区服刑人员押回监狱收监执行。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收监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收监执行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提出纠正意见。撤销缓刑、假释裁定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决定生效后,社区服刑人员仍然下落不明或者经通知拒不回居住地的,根据《规定》就会被认定为在逃罪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居住地缉控、情报平台临控、网上研判追踪等措施,实施追捕,必要时可以按照有关程序上网追逃。(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31、安徽:公安司法联手打击公证造假。2015年11月10日消息,安徽省司法厅会同省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查处扰乱公证执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意见》规定,对行为人在申请办理公证过程中,向公证机构提供伪造或者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虚假的国家机关证件、证明文件;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以及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公证书,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公证书过程中,伪造公证机构印章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中介组织等机构的人员,教唆、引诱他人进行以上违法犯罪的,按照共同违法犯罪论处。《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报会商机制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共享信息。公安机关对刻字、印刷等特种行业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要加强监管,及时查处伪造、买卖印章、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指导和培训,提高自身防范能力。(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32、安徽省网络司法拍卖有望多功能一体化。安徽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沪平在2015年11月10日召开全省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座谈会上透露,安徽省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网络司法拍卖改革。汪沪平介绍,今、明两年是全国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安徽省法院将聚集网络司法拍卖重点工作发力,结合最高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有关问题的规定讨论稿》内容,充分论证,确定适合我省法院实际的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竞价、成交、结算等功能一体化。同时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着重解决对外委托工作质量和效率问题、程序规范问题,用制度规范程序,保持对外委托工作全案留痕。(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3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司法好的意见》。2015年11月1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司法好的意见》。《指导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共计30条。在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好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置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依法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事)件,防止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惩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方面,将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严惩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随着网络犯罪的增多,坚决依法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网络诈骗、销售违禁管制物品、贩卖毒品等各种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围绕安徽省委、省政府下发行动计划中的“十大重点工程”,《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服务好措施。其中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发面,妥善审理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以及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基地集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格局的形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将加大对农村特色优势产业的司法好和支持力度;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入股、抵押等纠纷案件,保护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承包户、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民营经济服务质量,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强化对中小投资者、民间投资者权益保护,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指导意见》中指出,为完善工作措施,将进一步提高服务好的能力和水平。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方面,将利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多方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的合力,满足当事人的多元司法需求。在加快执行工作力度方面,将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威慑,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和惩戒力度。(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34、安徽:首批保险行业维权服务站设立 保险维权有了新渠道。安徽省工商局、省保监局2015年11月17日共同为首批12315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这是安徽省首次在保险行业建立维权服务站。此次首批开通的维权服务站设在人保财险安徽分公司、中国人寿安徽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其较大特点是拓宽纠纷和解的绿色通道,督促保险企业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做到解决纠纷“不出门”。安徽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工商和保监部门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销售扰民和利用不平等条款、信息不对称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35、安徽省2016年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 有效期延长至5年。2015年11月18日消息,安徽食药监局近日举办全省食品经营监管业务培训班,2016年1月1日起安徽省正式将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解决了兼具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混合业态的许可问题,此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从原先的3年延长至5年。《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容也有较大变化:将“食品流通”修改为“食品销售”,明确了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增加了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信息。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了食品经营监管的新概念,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合二为一”,是为了较大程度的整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同或相似职责,实现监管力量、执法力量、技术好力量的较优化配置,从而使食品监管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专业能水平。(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6、安徽:宁国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015年11月25日消息,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结果日前已公示,宁国市名列其中,成为安徽省一跻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的县级市。近年来,宁国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在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连续多年名列全省发明专利授权十强县(市)。第四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共评出11个城市,其中地级市7家,县级市4家。(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7、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高院报告并通过决议要求加强法院执行工作 严厉打击拒执行为。2015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要求,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措施和手段,切实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坚决反对规避执行、消较执行、干预执行等行为;要加强对执行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大执行案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力度,提升执行公信力;要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强化网络查控系统功能,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信用惩戒工作,不断创新执行方式;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和人民法院主导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全面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反腐倡廉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执行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执法能力,维护执行队伍的良好形象。(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38、安徽出台湿地保护条例 设11月6日为湿地日。2015年11月25日消息,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保护规划,科学划定湿地生态红线,保持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应当对规划区内的湿地进行规划控制,推进城市恢复既有湿地和建设人工湿地。根据条例内容,擅自开垦、围垦、填埋等改变湿地用途或者占用湿地以及擅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十种行为将面临处罚。此外,条例还将每年的11月6日设为“安徽湿地日”,旨在向全社会普及湿地知识,增强湿地保护意识。同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9、安徽省修订法规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21类重大事项须由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新修订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针对人大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具体明确地界定了重大事项范围、规范了操作程序,为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好。修订后的《规定》明确了21类由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调整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决算;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的重大措施;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措施;全局性重大民生工程的安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实施基本国策和发展战略的重大措施;省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重大事项;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有关重大事项;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确定等;与国外建立省级友好关系;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撤销省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撤销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不适当的执行司法解释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提请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省人民代表大会交由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省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作出决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修订后的这一地方性法规还作出创设性规定,明确“省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40、安徽省再次修改《立法条例》。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年11月19日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立法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立法条例》于2001年制定实施、2009年修改。经再次修改后的《立法条例》,涵盖了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突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主导作用,完善了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工作制度。新修改的《立法条例》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召开联组会议,就意见分歧较大的条款进行辩论。法规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专家、部门、人民团体、省人大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新修改的《立法条例》要求建立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选择县级以下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作为立法联系点,发挥基层单位在立法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同时明确要求建立立法协调机制、第三方评估机制、利益关系重大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对立法中有关问题加强协调,听取各方意见。法规草案规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不清晰、执法主体和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重大问题不一致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应当召开有关部门座谈,听取和协调各方面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进行第三方评估。新《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修改的《条例》因此增加条款,加强省对设区的市立法指导。根据要求,设区的市在组织起草、论证法规草案过程中,可以邀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派员参与;有关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对法规草案及修改稿进行全面研究,重点就合法性提出意见,同时可以对合理性、可执行性等方面提出意见。(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41、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全省首推“虚拟导诉员”。 2015年11月9日消息,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日前自主创新投入开发“虚拟导诉员”,为安徽一家在诉讼服务中采用此技术的基层法院。“虚拟导诉员”将虚拟影像技术与导诉职能相融合,通过语音互动、诉讼导航服务等,使群众可以更加直观了解诉讼流程。(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42、合肥警方推行刑事办案审核制。2015年11月13日消息,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保持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合肥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目前该机制已在12个分县(市)局全面铺开运行。“两统一”工作机制,即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统一由同级公安局法制部门进行审核,统一由法制部门对接检法部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为提高“统一审核”的工作效率,合肥市公安局开展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流程改造和功能优化工作,逐步实现全部案件电子卷宗网上流转、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为保持案件审核质量,法制部门严格落实集体议案制度,必要时会同办案单位、局领导进行集体会商。(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43、合肥:2016年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全公开 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2015年11月18日消息,合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将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通知》明确提出,除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情形外,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应在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统一公开。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各公开主体应当对被处罚人银行账号、家庭住址、通信方式、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涉及的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技术处理。同时,对未按规定落实公开职责的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和政务公开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年度依法行政评优资格,并提请监察机关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于2017年1月1日前全面推行此项工作。(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44、广西高院与广西保监局签署备忘录 法院将认可保险公司诉讼财产保全保函。2015年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督局签署《关于诉讼财产保全保函问题的备忘录》,就法院认可接受保险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保函达成共识,促进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有序健康发展。自本备忘录签订之日起,经中国保监会备案开展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出具的当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赔偿责任的保函,人民法院予以认可、接受。(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45、江西明确学生人身伤害责任。2015年11月25日消息,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条例明确,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好学生人身安全,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者抚养人的共同责任。条例规定,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药品等不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11种情形,学校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条例还明确,在学校组织的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因学生自杀、自伤等自身故意或者身体疾病等情形,学校已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46、浙江省高院牵手阿里云共同打造“智慧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阿里巴巴集团2015年11月24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审判执行各领域,推进“审务云”项目,构建“智慧法院”及司法大数据服务体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阿里巴巴集团在云计算、大数据相关领域的产业优势,结合浙江省高院信息化资源,促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和法院管理能力现代化。签约当天,浙江高院审务云大数据平台还发布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和电子商务纠纷等大数据分析模型,正式上线运行支付宝余额查控和当事人互联网数据共享两项新功能。(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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