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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2012年6月法律信息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2/7/1     浏览次数: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崔伟律师)
1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该法在总结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统一了法律的调整范围,细化了出境入境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外国人停留居留行为,强化了边防检查以及调查、遣返、处罚等措施,对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12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解放军选举人大代表办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要求,对参加军队选举的人员范围、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军队人大代表的辞职程序等作出相应调整,为做好军队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备的制度好。(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2012年6月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交的资本监管和流动性监管改革方案。在2011年11月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承诺于2013年1月1日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并于2019年前全面达标。据此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管理办法》建立了与国际新监管标准接轨、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资本监管制度。(一)建立统一配套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二)严格明确资本定义。(三)扩大资本覆盖风险范围。(四)按照审慎性原则重新设计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五)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以利于保持适当的信贷增速。(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4国务院公布《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6月12日消息,国务院日前公布《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条例分为六章五十三条。条例明确,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根据条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用于支付其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一)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应当退还给劳务人员的服务费;(二)依法或者按照约定应当由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三)依法赔偿劳务人员的损失所需费用;(四)因发生突发事件,劳务人员回国或者接受紧急救助所需费用。条例指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向同一国家或地区派出的劳务人员数量超过100人的,应当安排随行管理人员。根据条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是,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国外雇主约定由国外雇主为劳务人员购买的除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向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劳务人员收取押金或者要求劳务人员提供财产担保。(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国务院:完善食品安全法规解决违法成本低问题。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主要任务是:(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二)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五)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6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按照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好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草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预算管理作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预算和决算情况;要求各级政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7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草案根据创造无障碍环境、好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要求,本着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区服务作了规定,以方便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获取和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8、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发布《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13日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全面展示人民法院2011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0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共同制定《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2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必将对遏制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从源头上打击毒品犯罪起到积极作用。《意见》在三个方面作出规范。一是对实践中较为突出的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行为的定性作出明确规定。《意见》指出,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为目的,对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走私、非法买卖、加工提炼等行为的,分别按照制造毒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二是限定共同犯罪的认定范围。《意见》强调,对于明知他人利用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施毒品犯罪活动,而提供相应帮助的,才能够认定为共同犯罪。三是明确制毒物品数量认定办法和定罪数量标准。(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1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司法解释(四)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6月2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稿共计十八个条文,重点规范了竞业限制条款具体内容和经济补偿标准,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否支付赔偿金,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台港澳居民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解决等问题。(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2、公安部发布公告重奖举报经济犯罪。2012年6月15日消息,为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经济犯罪的积极性,公安部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对举报经济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公告》,要求各地对提供经济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3公安部计划修改《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12年6月19日消息,公安部正计划修改111号令即《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目前正在基层征集意见。修改意见稿中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主要是针对号牌上动“手脚”的,像故意遮挡号牌将有可能一次性记12分。(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4、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2012年6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充实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5国务院法制办就醉驾案例适用法律作出答复:醉酒驾驶摩托车应一并吊销汽车驾驶证。2012年6月8日消息,国院法制办日前就河南省安阳市政府法制办提出的请示作出明确答复:醉酒驾驶摩托车应一并吊销汽车驾驶证。牛某近日在安阳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作出了吊销牛某C1D型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牛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安阳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安阳市公安交警支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对此问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吊销驾驶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律知识已不具备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条件,且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准驾车型,但只有一个驾驶证号,因此,在吊销驾驶证时,所有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应一并吊销。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以及事实性质、情节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合理。故吊销牛某C1型小型汽车驾驶证,属适用法律不当。为准确适用法律,安阳市政府法制办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请示。国务院法制办经研究并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公安部的意见后,于5月9日回函明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资格的处罚,不是只剥夺某一准驾车型资格的处罚。因此根据该解释,牛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应一并吊销其小型汽车驾驶证。国务院法制办同时指出,持有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当吊销其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6国务院法制办公布《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好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国务院法制办2012年6月18日公布《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时速120公里以上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封闭栅栏、围墙、安全警示标志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7国土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6月7日国土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办法将闲置土地分为两种: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和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其中,政府原因导致开工延迟的包括:政府未按约定交付土地;规划修改;相关群众信访等造成无法动工等。如果开发商“囤地”造成土地闲置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则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8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2012年6月19日消息,国土资源部与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土地整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国土资源领域。《意见》提出要好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土资源领域市场竞争的平等权利。(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19、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别墅项目首次列入限制禁止用地目录。2012年6月19日消息,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即日颁布实施。新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增加了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含1.0)的限定,将从操作层面进一步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挡在“闸门”外。(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0住建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年6月12日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办法》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好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1、财政部等部委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6月1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2监察部、人社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2年6月1日消息,为了严明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纪律,规范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行为,保持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好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定》根据从严治警的要求,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对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梳理和分类,规定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突出了监狱和劳动教养场所重要执法环节及重大案件中违法违纪行为责任人的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重大的三类违法违纪行为直接规定了开除处分,这三类违法违纪行为分别是:殴打、体罚、虐待或者指使、纵容他人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动教养人员致死的;包庇或者纵容罪犯、劳动教养人员从事犯罪活动的;私放罪犯、劳动教养人员逃离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的。《规定》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3文化部正研究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2012年6月7日透露,文化部门正在研究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拟建立符合艺术品市场发展要求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艺术品经纪人制度、评估鉴定制度等,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将草案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我国艺术品交易规模巨大但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现状有望结束。(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4央行就银行卡收单业务征求意见。2012年6月2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起草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通过受理终端为特约商户提供的受理银行卡并完成相关资金结算的服务。收单机构是指具备收单业务资质、从事收单核心业务并承担收单业务主体责任的企业法人,包括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银行卡业务或信用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部分非金融支付机构。办法规定,收单机构发现疑似银行卡套现、移机、受理伪卡、欺诈、侧录、洗钱等风险事件,可以对特约商户采取暂停银行卡交易、撤回受理终端、延缓商户资金结算等相关措施;涉嫌犯罪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5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12年6月8日消息,针对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高发的态势,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其核心意思是,上市公司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证券交易所将立即启动股票异常交易核查程序,并及时将股票异常交易信息上报证监会。(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6证监会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012年6月11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试点办法,在风险可控、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先部分试点、再稳步推开的方式,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上市。关于期货公司借壳上市问题,在有关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企业借壳上市规定出台前,暂不适用现行借壳上市规定,暂不受理期货公司借壳上市申请。(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7证监会修订基金管理办法。2012年6月21日消息,证监会日前向社会公布《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修改《运作办法》第六条,为将来实行基金产品注册制预留空间。删除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应满足:前只获准募集的基金,基金合同已经生效”;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上报多只基金的募集申请,为现在实行的多通道审核制度提供依据。二是修改《运作办法》第十二条,为推出发起式基金预留空间,增加:“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的表述。(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8证监会放宽QFII资格申请门槛。2012年6月21日消息,证监会日前就《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提高QFII投资额度上限和增加开立资金账户便利,增加QFII运作便利,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29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2012年6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2000年发布实施的,对促进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依法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30安监总局:《煤矿安全培训规定》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6月8日消息,国家安监总局日前发布《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要求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应当撤销其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且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再取得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也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规定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3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法”年内出台无望。2012年6月16日消息,去年底《中医药法(草案送审稿)》已经送交国务院法制办,这是国家层面的首部规范中医、中药的法律,该法的制定将会让国家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得到落实。但由于社会对中医药立法存在巨大争议,全国人大层面的尚未完成,原计划要在今年制定完毕并实施的“中医药法”年内出台无望。《草案送审稿》近7000字,包括总则、中医药服务、服务体系、继承创新、人才培养、中药发展、文化与知识传播、好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11章。(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32、国家认监委、铁道部联合制定《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2年6月4日消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铁道部联合制定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7月1日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对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铁路产品实行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认监委负责铁路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铁道部负责铁路产品认证采信工作和认证产品在铁路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33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就《城镇好性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6月12日消息,安徽省政府法制办日前公布 《安徽省城镇好性住房管理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就好性住房建设、使用和退出机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好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草案规定租赁或购买好性住房的,由市、县(区)政府住房好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与申请人签订租赁或销售合同。好性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条件的,应解除合同,并按约定期限腾退好性住房;逾期不腾退的,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购买的好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和抵押,但为购买本套好性住房而设定抵押的除外。确需转让的,由市、县(区)政府住房好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收购。(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4安徽省调整全省农用地补偿标准。2012年6月12日消息,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根据调整后的新标准,全省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33760元,与过去相比提高12.57%。通知指出,凡在今年5月15日以后批准的征地,一律按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公告、补偿。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5、安徽:不得向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收取费用。2012年6月15日消息,安徽省物价局日前重新确定了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并明确,不得向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收取费用。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市级鉴定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由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再次鉴定,鉴定费标准为每人每次45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当事人所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支付。(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6安徽省通过《民族工作条例》。2012年6月15日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少数民族企业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税收、信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民族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也将适当提高。(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37安徽法院开通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2012年6月20日消息,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承办的集业务管理、信息发布、网上报名、电子竞价、视频监控、网上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法院司法拍卖交易中心网日前举行开通仪式。这标志着安徽法院系统实现了涉诉资产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网络化。(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38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6月27日消息,为规范和加强对诉讼保全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的担保机构的管理,解决当事人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困难的实际问题,规范担保机构在诉讼保全过程中的信用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当事人申请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另外根据该办法,经过多轮考察和筛选,国投、兴泰、鑫汇、安琦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成为首批获准在市、区两级法院从事诉讼保全担保的专业担保机构。(信息来源:安徽法制报)
39《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6月25日消息,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好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巢湖市就《巢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分五章三十七条。(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40、北京首发贷款审判白皮书。2012年6月15日消息,北京市法院系统首份《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日前在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出炉。白皮书中,对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卡管理等法律风险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对于化解矛盾和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41、鄂尔多斯:国内首部系统规范民间借贷文件出台设立民间借贷风险基金以处置风险。2012年6月15日消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日前发布《鄂尔多斯市规范民间借贷暂行办法》,这是“金改”启动以来,国内出台的首部系统规范民间借贷的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共八章三十八条,旨在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积极作用的同时,防范和应对民间借贷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使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暂行办法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依法设立的机构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也暂不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用于生活消费的借贷活动。(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42深圳出台我国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2012年6月30日消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标志着中国内地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正式出台。《条例》规定,深圳将设立一个性别平等机构,定期监测、评估全市性别平等工作情况,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社会性别统计、社会性别预算和社会性别审计;拟定消除性别歧视的政策;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投诉等等。(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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