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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息

2020年11月法律信息(1)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12/10     浏览次数: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崔伟律师)

1、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好。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较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李克强主持会议。栗战书、汪洋、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王沪宁作总结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较广泛、较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好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好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好。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持宪法实施的职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好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较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专业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好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好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好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快构建规范专业的制约监督体系。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习近平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要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保持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习近平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王沪宁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好,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北京、上海、浙江、广东4省市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作交流发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区、市、兵团)委员会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2、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著作权维权“得不偿失”,是当前著作权保护的一大难点。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对于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适用赔偿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网络短视频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针对监管部门执法手段偏少、偏软的问题,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规定,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对涉嫌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和物品。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还明确,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退役军人好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1日表决通过退役军人好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说,会议审议通过了退役军人好法。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这部重要法律,坚持服务优先,依法加强管理,鼓励和引导各方面共同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厚植强军兴军根基。(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4、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2020年11月20日消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同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至2022年底。《批复》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浦东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专业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造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为在全国范围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更好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批复》提出,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对试点行业确定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实现“一帽牵头”。全覆盖梳理各行业审批事项,为市场主体提供准确便利的办事导航服务,大幅降低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学习成本,实现“一键导航”。对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实现“一单告知”。将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实现“一表申请”。统一受理申请,各部门并联审批,实现“一标核准”。将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明确在全国范围有效,实现“一证准营”。首批选择电商、便利店、超市、饭店、宾馆等31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配套将国务院部门负责实施的25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承担受理和发证工作。《批复》强调,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发应用网上申办系统,探索智能审批模式,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好差评”机制。配套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多元共治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理顺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打造智慧监管模式,实行动态监管、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类监管,有效防范行业重大风险。《批复》要求,上海市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的同时守牢风险防范底线,实现审批更精简、监管更有效、服务更优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最高法发布意见支持和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全面支持、精准保护,司法好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1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党中央赋予深圳的历史使命。杨万明表示,《意见》出台是人民法院支持和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是全力支持好深圳改革发展的郑重宣示,也是落实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要求的具体实践。《意见》共六部分33条,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在系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支持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出了多方位的支持好措施。杨万明介绍,《意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认真研判改革发展中的矛盾纠纷风险点、法律法规空白点和司法好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防范和支持好措施。例如,围绕服务好要素市场化配置,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服务好金融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专业转化,加快完善数据产权保护规则。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好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加强海事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等一揽子支持好措施。围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要营造诚信诉讼环境,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力综合治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助力智慧城市建设。此外,《意见》在加强民生司法好、严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好城市文明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好举措。《意见》在完善诉讼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人员分类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批改革措施,支持深圳法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建设公正专业专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示范样本。“建设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法院必须在全国法院当排头、作示范。”杨万明指出,《意见》高标准提出了深圳法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强调深圳法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工作方面要发挥核心引擎功能,通过五年的改革发展,打造成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除了工作目标标准高,《意见》还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分量重、深圳特色体现足、服务好措施实等突出特点。“改革创新是《意见》的主基调,《意见》就是通过改革创新支持好改革创新。”杨万明表示,《意见》不仅提出了支持好改革创新的司法举措,而且很多支持好举措同时也是改革创新举措。比如,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生命信息等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新模式,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这既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智能化是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特征,《意见》重点从这四个方面提出了服务好措施。在市场化方面,系统规定要素市场化配置司法好措施,支持深圳完善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在法治化方面,支持好深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国际化方面,提出健全涉外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体系和管辖机制,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调解组织交流协作,服务好深圳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智能化方面,提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助力智慧城市建设。一年多来,广东高院和深圳市两级法院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出一系列好措施和改革举措,取得积极成效。龚稼立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广东法院全力推进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改革措施。一是打造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制裁力度,以更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支持科技创新。二是构筑一体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破产重整、预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个人破产制度。三是加大专业化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全面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四是完善多元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以深圳前海等广东自贸(片)区为试点,全面完善跨境纠纷立案、跨境诉讼管辖、域外法律查明、商事争议调解等衔接机制。五是提升法治化市域社会治理水平,高质量推进“一站式”智能化诉讼服务,便捷民生领域纠纷实质性化解,服务和好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六是推进系统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审判工作标准化,健全司法人员履职好和审判监督机制。“把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措施作为新时代广东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全力推进大湾区和示范区‘双区’建设、深圳和广州‘双城’联动的发展格局。”龚稼立表示,根据中央及广东省委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各项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广东法院正在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深圳改革发展寄予厚望,从粤港澳大湾区到深圳先行示范区,再到综合改革试点,赋予深圳无比崇高的使命。”万国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高院高度重视、支持深圳改革发展。“最高人民法院这次专门出台《意见》,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令我们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全国政协委员、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志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提到的一系列举措,与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一脉相承,是一份分量十足的法治宣言。《意见》贯穿着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是保持改革顺利推进、蹄疾步稳的压舱石,将为深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提供有力司法好。(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提供司法好的意见》。2020年11月12日消息,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为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好的能力水平,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为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提供司法好的意见》。《意见》就依法审理案件、平等保护产权、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创新知产保护、服务对外开放、推动法治政府、善意文明执行、强化信用建设、多元化解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意见》着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全国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的相关政策,充分认识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重点内容,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服务和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服务业改革开放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意见》指出,要依法公正专业审理各类案件,平等保护服务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主要措施包括:及时研究、清理与服务业准入限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护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稳定司法预期;坚持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原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准确把握服务业消费升级大趋势,提升司法审判服务的前瞻性、导向性;依法审理服务业领域民商事纠纷案件,维护交易安全和投资安全;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审判理念,有效防范化解服务业金融风险;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大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力度,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意见》强调,要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建立健全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促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精神实质,在依法好服务业胜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较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健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较大限度净化服务业市场环境。三是探索建立被执行人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共同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促进服务业社会诚信建设。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促进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的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实现服务业社会信用治理体系现代化。《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服务业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是全面推进服务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广泛吸收服务业各方解纷力量,进一步降低服务业领域维权成本,更好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二是积极参与建设现代服务业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与服务业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推动服务业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三是完善服务业国际司法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规则制定,服务进一步扩大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6日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将于2020年11月18日施行。出台《知产证据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知产证据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民事诉讼证据一般规则,立足知识产权诉讼特点和实际,对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问题较为突出的证据提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以及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等作出规定,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知产证据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解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难”问题,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8、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6日印发《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倡导诚信诉讼,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意见》要求,通过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切实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好作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要依法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统筹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依法处理好鼓励新兴产业发展与好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协调好激励创作和好人民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发挥好权利受让人和被许可人在促进作品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促进智力成果的创作和传播,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意见》指出,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着力缩短涉及著作权领域类型化案件审理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行为保全、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请求,综合运用多种民事责任方式,使权利人在民事案件中得到更加全面充分的救济。此外,《意见》还对全面适用署名推定规则、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销毁侵权复制品及材料和工具、充分填补权利人损失、准确认定侵权故意以及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修订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明确庭审量刑程序相对独立性 规范量刑建议审查、采纳与调整。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规范量刑程序,保持量刑公开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20年11月5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从2020年11月6日起施行。《意见》全文共28条,在原试行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10条规定,并对相关条文作了修改。《意见》明确了庭审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好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同时明确了适用不同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庭审量刑程序。《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应当规范量刑建议,并进一步明确了提出量刑建议的条件,量刑建议的内容、方式以及量刑建议的调整等内容。《意见》还进一步规范量刑事实的调查取证以及量刑事实的调查核实,保持定罪量刑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进一步明确被告人、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好,让被告人、被害人参与到量刑当中来;进一步强化量刑说理,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意见》还就量刑建议的审查、采纳与调整以及量刑说理性等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对量刑建议的审查,保持量刑公正。其中,《意见》明确,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不当的,可以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的,应当在法庭审理结束前提出。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意见》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说明量刑理由。量刑说理主要包括已经查明的量刑事实及其对量刑的影响,是否采纳公诉人、自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的量刑建议、意见及理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等。(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0、最高法院作出首例涉恢复电商平台链接行为保全裁定 裁定责令电商平台立即恢复申请人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2020年11月1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近日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26小时内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天猫公司立即恢复申请人在“天猫网”上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首例涉恢复电商平台链接行为保全裁定案。在上诉人永康市联悦工贸有限公司等与被上诉人慈溪市博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中,博生公司为一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其认为联悦公司在“天猫网”上销售的拖把神器构成对其专利权的侵犯,故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并判令联悦公司等停止侵权,连带赔偿博生公司经济损失316万元,天猫公司立即删除、断开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随后,天猫公司删除了被诉侵权产品在“天猫网”上的销售链接。联悦公司等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中,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博生公司表示将就此提起行政诉讼。11月5日,联悦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天猫公司立即恢复申请人在“天猫网”上的产品销售链接,并提出由于“双十一”临近,情况紧急,请求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收到申请后,当晚立即联系各方当事人,电子送达相关材料,并于次日一早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听证。合议庭对被诉侵权人是否具有提出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申请的主体资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制止知识产权侵权措施的合理性、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必要性、担保数额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较终,在收到行为保全申请后的26小时内,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互联网远程当庭裁定:一、天猫公司立即恢复联悦公司在“天猫网”购物平台上的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二、冻结联悦公司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余额632万元,期限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三、自恢复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链接之日起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如联悦公司恢复链接后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总额的50%超过632万元,则应将超出部分的销售额的50%留存在其支付宝账户内,不得提取。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本次行为保全裁定的作出,合理考量和平衡了专利权人、平台内经营者和电商平台三方利益。在涉案专利权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情况下,保全裁定使得被诉侵权的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能够在“双十一”等特定销售时机正常线上经营,避免其利益受到不可弥补的损害。同时,考虑到因恢复链接可能给权利人造成损失,裁定一并冻结申请人账户相应金额及恢复链接后继续销售的可得利益。此外,裁定也免除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恢复链接后担心未来被要求承担责任的顾虑。裁定作出后,联悦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裁定的要求履行担保义务,并表示其作为全国众多中小企业之一,在全球疫情冲击下出口外销基本停滞,如产品无法在内销市场上销售必然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裁定使该公司对摆脱疫情影响更有信心。天猫公司表示,裁定用更专业、更符合电商行业特点的方式解决问题,有利于促进电商行业和谐、稳定的发展。该案为人民法院提供了处理类似涉电子商务平台侵犯专利权案件中行为保全的法律适用指引,是一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较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1、最高法、妇联、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截至去年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2020年11月25日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较大限度地好当事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此次由三部门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既是反家暴综合治理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各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对家庭暴力实施组合拳打击的宣言。这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包括行政处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适用、依法惩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妇联组织或村委会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申请、破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教育的陋习、探索学校对发现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关系及离婚后的暴力防治、放宽申请人举证标准、精神暴力适用情形、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基于家庭暴力而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等多个方面。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放和执行过程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发生主体上,既有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也有同居、离婚后等非家庭成员的暴力;在行为方式上,既包括殴打等身体暴力,也包括侮辱、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在启动方式上,既有家暴的受害人本人申请的,也有妇联组织、村委会等代为申请的,其中还涉及学校在发现家庭暴力上的特殊作用;在保护内容上,既包括单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包括行政拘留与人身安全保护令组合适用,既有对家暴行为的禁止,也包括后续的中止探视和变更抚养关系等保护措施。“这对于指导基层法院准确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正确实施法律,积极行使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敢于担当的深厚情怀。”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高莎薇表示,妇联组织也将持续支持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心理辅导、社工干预和困难帮扶综合维权服务。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规范家庭暴力证据认定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制度,实现让家暴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2、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深圳正式签属《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202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两地已先后签署八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此次是两地首次检视、修改已生效运行的司法协助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从建章立制步入完善优化的新阶段。杨万明表示,两地在仲裁领域的司法协助源远流长、成果丰硕。二十年前,两地即施行《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在解决两地跨境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去年两地又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是内地与其他法域签署的首份仲裁程序中保全协助的法律文件。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两地人员和经贸往来日益频繁,仲裁在跨境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完善仲裁领域司法协助机制的需求更加强烈。为此,本着妥善化解纠纷、造福两地民众的初心使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适时启动仲裁裁决执行机制的完善工作。历经数轮磋商,聚焦实践问题和司法需求,终于在今天成功签署《补充安排》。杨万明指出,《补充安排》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依据请求方法律确定,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实现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裁定执行前的保全措施,与去年生效的《保全安排》一起,实现了涉仲裁保全措施的全流程覆盖,这在内地与其他法域之间尚属首次;明确当事人可同时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切实畅通执行路径。《补充安排》签署后,两地在仲裁领域的协助机制进一步优化升级,达成了多方位多维度的相互协作。这是两地法律人精准对标问题、紧密契合需求、创新方式方法的重要成果。杨万明强调,展望“十四五”,中央再次强调要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他期待两地法律人以更广阔和更开放的思维,拓展两地司法合作的广度与深度,积极开展在建立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完善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安排等方面的磋商,探索有利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有利于增进香港同胞切身福祉、有利于促进内地与香港融合发展的务实举措。他希望,两地法律人继续秉持“一国两制”方针,恪守宪法和基本法,精诚合作、携手共进,为两地司法协助不断谱写新的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郑若骅表示,《补充安排》以国际社会熟悉的语言和做法优化原有条文,进一步便利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使安排在行文及实务上与现行国际惯例更全面地保持一致。《补充安排》配合两地其他领域的司法协助安排,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大湾区内合作,促进大湾区内的深度融合,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补充安排》第一条、第四条将于签署同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公布司法解释的方式施行,第二条、第三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有关程序后另行公布施行日期。(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3、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好。2020年11月12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会前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好。周强指出,知识产权审判承担着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等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一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周强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持续增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着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要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保持公正廉洁司法。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和行政协同保护制度优势不断彰显,裁判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司法服务大局和好疫情防控成绩突出,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会议强调,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以新发展理念谋划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担当本领,树立风险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要审理好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保护核心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加强著作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强化商标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和商标权保护,推动建设品牌强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严格落实保护商业秘密等新司法解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格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提升法律统一适用效果。要增强国际视野,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会议指出,要用创新的方法保护创新,用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率先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争做改革排头兵。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会议通报表彰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4、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司法大数据报告聚焦“网购”食品、数码电器类产品引发纠纷案件较多 8090后是维权主力。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20年11月19日发布司法大数据报告,分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报告显示,食品、数码电器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引发纠纷案件较多,80后和90后是维权主力。网购纠纷案件争议焦点中,涉食品安全、涉卖家虚假宣传或欺诈网购纠纷案件占比较大。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量呈波动走势,2019年同比激增近三成。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0万件。2017年新收1.33万件,2018年新收1.21万件,同比下降9.02%。2019年新收1.56万件,同比增加28.93%。2020年上半年新收近800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0.43%。2017年至2019年,网上零售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每亿元零售额纠纷案件量为0.185件,2018年为0.134件,2019年为0.147件。2020年上半年每亿元零售额纠纷案件量为0.154件,较去年同期下降7.23%。就纠纷类型来看,食品、数码电器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引发纠纷案件较多。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其他依次是数码电器类占17.20%、保健医药类占7.80%、家具家装类占7.76%、服饰鞋包类占4.66%、美妆个护类占4.53%、家居百货类占4.51%,其他品类合计占比7.89%。其中,约11.37%的纠纷案件涉及海淘或进口商品。报告显示,80后和90后是维权主力,两类群体合计占比超过七成。原告诉请中,约九成原告要求赔偿损失,超八成原告要求退货退款。案件争议标的金额普遍较小,67.16%的纠纷案件结案标的额在一万元及以下,平均结案标的额约为 4.91万元。关于案件争议焦点,30.78%的争议涉及食品安全问题,22.56%的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认为卖家的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21.65%的纠纷案件由于商品缺少必要的标签标注,9.15%的争议涉及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其他争议合计占比15.86%。报告显示,约四成网购纠纷案件调解或撤诉。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纠纷中,超七成原告诉请获得法院不同程度支持。(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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