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2021年11月16日联合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5件,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关工委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意义,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最高检第九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家庭监护缺失或教育不当,是产生“问题孩子”的一大原因。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落地落实,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部分典型案例的典型意义如下1、检察机关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对于尚未达到撤销监护资格的监护人,应当联合妇联、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通过开展线索排查、法治宣传等,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的前端工作,从源头预防监护侵害行为发生。2、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尚处于起步阶段,系统性、专业性、强制性不足问题亟待破解。萧山区检察院、妇联、关工委联合建立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实现全程闭环管理,成效明显。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状况,也要重视失管失教未成年人监护问题,适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3、对于因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相关部门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父母监护能力、改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指导应坚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保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信息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