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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安徽省怀远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禁渔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10/9     浏览次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9月9日举行以“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13件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件,涵盖了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污染、破坏野生动物保护、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安全以及农贸市场管理等领域违法行为。安徽省怀远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履行禁渔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被誉为“水中珍品”的大银鱼,系名贵稀有的冷温性鱼类,其所生活的水体需有较高的生物量、清新无污染,其以浮游动物和小型鱼虾为食,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由于过度捕捞等原因,致使怀远县芡河湖大银鱼衰退濒危。2012年,芡河湖获批设立省级大银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去年1月1日起,芡河湖保护区被列入《长江十年禁捕计划》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但该保护区水面仍存在大面积使用“迷魂阵”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现象。去年7月,怀远县检察院在开展禁渔公益保护专项巡查中,发现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芡河湖大银鱼的线索,遂依法立案审查。经调查核实,案涉“迷魂阵”又称“绝户网”,学名为拦截插网陷阱,属渔业法及我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明令禁用的渔具,因该渔具网眼细密,对大小鱼类一网打尽,严重威胁大银鱼种群生长和生存环境,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去年8月17日,怀远县检察院向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切实保护芡河湖保护区渔业生态资源。收到检察建议后,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履行禁渔监管职责,保护区水面“迷魂阵”禁用渔具增多,对渔业水产资源的破坏持续存在。去年11月10日,怀远县检察院依法向怀远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怀远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保护渔业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对在芡河湖保护区内采用“迷魂阵”等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予以查处,清除捕鱼设施。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怀远县检察院推动下,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作专题报告,协调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具体处理方案;对芡河湖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展开集中整治,拆除芡河湖六孔闸及保护区内所有违规网具设施;加强保护区禁渔宣传和执法力度;争取县政府在保护区投入180余万元,采购安装渔业渔政信息化监管系统等。后经多部门联合验收,整改合格。鉴于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检察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经怀远县检察院建议,怀远县法院于去年12月31日作出终结诉讼裁定。此后,怀远县检察院制作并在相关水域设立禁渔法治宣传警示牌,会签渔业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以扩大办案效果。就该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检察院指出,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禁渔监管职责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全面整改、加强执法力度和禁渔宣传,鉴于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公益诉讼目的全部实现,建议法院裁定终结诉讼被采纳,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有效推进了长江“十年禁捕”落实落细。(信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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